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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北京低收入家庭补贴?

2024-09-03 00:25:10家庭观念1

北京市民政局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2000元。调整后的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于2018年1月起实施,北京市低保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90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731元,740元,740元,850元,930元,1050元,1410元。

截至目前,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共有7.6万户、12.68万人。北京市民政局表示,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北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

资料显示,过去6年,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500元,520元,580元,650元,710元,80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分别为,家庭月人均731元,740元,740元,850元,930元,1050元。由此看,今年的调整幅度非常大,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调整幅度高达34%,增幅为历年来之最。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指南

一、申请范围

持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主要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最低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定量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因公致残返城知青及其他民政部门管理的特殊救济对象。

6、持有北京市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7、未参加社会保险且已经停产多年,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集体企业中的退休人员。

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期间,未参加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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