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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怎样申报?

2024-03-09 02:58:0100后1

如何申请见义勇为

一、申请: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 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具体负责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民政部门办理。

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个人或者组织关于见义勇为情况的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作出书面的结论。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做出确认的结论;不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作出不确认的结论,并说明理由。民政部门难以判断,需要根据公安或者是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作出确认结论的,民政部门应当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结论。

二、确认:

确认见义勇为的工作由民政部门办理。根据规定,具体确认工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见义勇为一般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

2、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由行为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

3、区、县民政部门对见义勇为确认有困难或者有争议的,可以移交市民政部门确认。三、民政部门确认见义勇为的程序:

根据规定,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个人或者组织关于见义勇为情况的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作出书面的结论。对需要以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处理结论为依据的,民政部门应当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结论。

四、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根据规定,下列材料经调查核实,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

1、公安、司法等部门提供的证明;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证明;

3、受益人提供的证明;

4、外省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

5、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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