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00后 > 正文内容

入编被开除后咋办?

2024-02-05 11:37:1000后1

一、被事业单位开除后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保的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值得注意的,开除是一种不可撤销的行为,和其他的行政处分完全不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

二、事业单位社保转移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

第九条 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一)原参保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手续,转移基金额按本规程第七条第四款第2项规定计算;

3、将《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办结情况告知原参保单位。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在信息、资金匹配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或原参保单位。

三、办理流程

社保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员接收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要补充和更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一步:转移申请,打印参保凭证;

第二步:受理转入,出具联系函;

第三步:接收联系函;

第四步:参保关系转出,发送信息表;

第五步:接收信息表,关系转入。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wabaowang.com/00h/356697.html

标签: {$tag}